各学院:
为发挥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办法》(政研〔2018〕6号)要求,学校将开展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评选对象:我校在职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授课中不存在不当言论。
2.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承担学位点建设任务。
3.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导师职责,关心研究生的全面成长,因材施教,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学风建设,勇于抵制研究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4.具有开拓创新、团结协作精神,勇于进行研究生培养与教学探索与改革,近三年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教研课题,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高层次科研、教研奖励,或提供高水平社会服务。
5.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下同)讲授过研究生课程或讲座,效果良好。所指导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不受授课或讲座要求限制。
6.正在担任研究生指导教师,且至少完整指导过两届(含)以上毕业研究生,所指导的研究生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含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等)、全国博士研究生论坛、“挑战杯”等全国竞赛或学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2)获得山东省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或其它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3)获得校级优秀博士或硕士学位论文、案例大赛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或其他校级科研奖励;
(4)研究生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学校规定的A类及以上期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或B类及以上期刊正式发表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A、B类学术期刊分类执行同期《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的规定,其中社科中文A、B类期刊须是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增刊、副刊)。
7.所指导的研究生无严重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学术道德的情况。近三年在各级学位论文抽查中,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无“不合格”意见并且无“存在问题论文”。
二、推荐名额
优秀研究生导师各学院推荐1-3个(具体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往年已获表彰的省级、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不再重复推荐。
三、评选程序
1.申请者填报《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同时附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各学院。
2.学院推荐。各学院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予以推荐,并将纸质签字盖章版的《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一式三份)和排序后的《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及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研究生院。
3.资格审查与专家评审。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优秀研究生导师名单。
4.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校级优秀研究生导师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把政治表现、工作实绩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推荐对象事迹突出,真正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存在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材料报送
1.请于8月23日(本周六)上午8:30-11:30将纸质材料交至燕山校区办公楼442,电子材料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daoshiguanli2021@163.com,申报材料命名格式:XXX(姓名)优秀导师申报材料。
2.学院指派专人集中报送和发送推荐材料,不接受申报人个人提交的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8525292
邮箱:daoshiguanli2021@163.com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表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办法
研究生院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