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0日来源:陈则敬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以及《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基本要求》,现将本学期研究生开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21级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21级三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2级二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上一年度未完成开题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二、时间安排

2023年5月30日二次开题完成时间前完成。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开题的研究生应提前履行相关手续。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申请工作。

三、开题工作具体要求

1.各学院组成开题专家评议组,召开开题报告会。

2.硕士开题专家评议组由相关方向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3至5人组成;开题报告会另设1名秘书,负责开题过程记录等具体工作。

3.研究生填写开题报告,报告内容应首先获得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开题论证会的前一周送交开题论证小组,审阅通过后,方可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学校鼓励聘请校外专家参加开题论证会。

4.开题报告会,由研究生阐述选题来源、选题依据、提出研究的初步研究方案,再由指导教师做必要的补充说明,最后由评议组成员进行讨论、审核。审核标准详见《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基本要求》。

5.依据审核标准,选题适当、论据充分的,准予开题;对存在明显问题的,不批准论文开题,限其1个月内修改补充后重新申请开题;若再次开题不能通过,则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组织两次开题工作学院请注意时间上的安排,第二次开题完成时间为 2023年5月30日。

6.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者,开题后三个月内研究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导师、学院签署意见,经研究生院批准,方可更改研究内容,但必须按上述开题程序重新开题。论文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更改研究内容及题目的,跟随下一年级重新开题、申请学位。私自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者,一经发现,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7.本次开题工作在系统中进行相应操作。在规定时间内,研究生须提交开题报告、导师进行审核,学院秘书录入开题结果及其它相关信息。

四、档案材料整理

开题结束后,请各有关学院整理、留存学位申请人的开题报告书纸质版。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8525292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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