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山东财经大学关于报送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6日来源:杨建军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与管理,提升研究生教育内涵质量,适应新时代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确保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关学院应尽快开展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范围

2021年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数学、旅游管理、社会工作、电子信息、新闻与传播、体育、艺术;新增自设交叉学科:大数据管理与工程、低碳经济与管理。

序号

学位授权点代码

学位授权点名称

培养学院

备注

1

0701

数学

统计与数学学院

学术学位

2

0352

社会工作

法学院

专业学位

3

0452

体育

体育学院

专业学位

4

0552

新闻与传播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专业学位

5

0854

电子信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专业学位

6

1254

旅游管理

工商管理学院

专业学位

7

1351

艺术

艺术学院

专业学位

8

0871J6

大数据管理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术学位

9

1202J5

低碳经济与管理

中国国际低碳学院

学术学位

二、制定原则

新增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要依据《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2021版)修订(制定)实施意见》(政研〔2021〕4号)(附件1)实施制定,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照本学科领域一流大学的培养方案,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制定培养方案。

(二)学术学位按学科级别(一、二级)、专业学位按类别(领域)分别制定培养方案。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制定的学科级别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与招生归口一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在满足全国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进行制定,并应邀请行业(产业、企业)专家共同制定培养方案。

培养层次(类型)为硕士研究生。

(三)课程设置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课程设置要有依据,尤其是学科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原则上压缩专业必修课,适当增加选修课。

2.研究生课程须与本科同类课程有明显的识别度,在课程内容、知识结构、研究方法、前沿引导等方面有高度、上难度。

3.课程内容及体系设计应遵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的基本要求。

4.体现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的差异化。专业学位课程体系中应有适当比例的专业课程采用案例教学,并在培养方案中做出明确标识。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内容的实用性、综合性和特色化,开设职业资格认证课程、案例课程、实践课程、职业素养课程。应邀请行业(产业、企业)专家共同开设实践课程,共同编写精品教材,共同参与专业学位论文开题、隐名外审、答辩等环节。

5.注重发挥教师团队优势,培育和凝练特色化培养方向,瞄准学科发展的趋势与动态,体现学科特色。

6.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即处理好专与博、狭与广的关系,如系统考虑前沿与动态研究是以专题方式开设,还是以融入专业课程方式讲授。

(四)基于《实施意见》确定的学术能力基本要求,制定不低于学校标准的本学位点学术能力要求。

(五)加强培养过程的精细化管理,高度重视监督考核机制。深入研究培养环节系统管理模式,完善培养链条。加强过程考核、过程监督,实行培养计划的动态管理,完善研究生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加大分流力度,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

三、组织流程

(一)5月10日前,学院开展调查研究。学院应在对国内外高校相同或相近高水平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调研,选择国内外3所及以上有代表性的高校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深度分析,确定培养方案制定标杆。

(二)5月21日前,学院制定培养方案初稿并论证。学院应统一思想认识,达成共识,制定培养方案;组织专家论证,邀请省级以上一流学科专家、学者担任论证组组长。

(三)5月25日前,学院提交培养方案初稿,以“新增学位点培养方案+学院”命名发送至邮箱scdyjs_999@sina.com。学校对培养方案初稿进行格式审查,学院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

(四)5月31日前,学院召开教授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培养方案。

(五)6月10日前,学院提交定稿培养方案至研究生院并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

联系人:杨建军 联系电话:82911596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2021版)修订(制定)实施意见》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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