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1]2号)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信息采集
(一)采集对象与条件
1.本次信息采集的对象为拟向我校申请学位,并准备参加2021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
2.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3.在往年已采集过信息的学员,可直接进行全国统考网上报名和缴费;未进行信息采集的学员,必须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现场确认后,方可进行全国统考网上报名。
(二)网上信息采集步骤
1.网上同力信息平台网址:
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2.登录网上同力信息平台,注册并填写个人信息。网上信息采集截止日期:2020年2月26日17时。
3.按照要求上传个人照片(蓝底、390*567像素、jpg格式)。该电子照片须与日后所获硕士学位证上的照片一致。
4.完善采集信息并提交。注意获学位时间,必须与学位证书上日期一致。
5.选择“山东财经大学”并确认选报专业。专业选择时须参照附件2的专业进行设置,能精确到二级学科的,不得按一级学科申请。
6.点击“提交申请”,申请状态显示“已提交”的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申请者请按时至现场确认。
7.申请人须先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凭学院提供的结业证或学员成绩单或学员登记表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特别提示:超过山东财经大学规定申请年限需重新申请学位者,请使用原账号在同力平台中重新报名,按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重新提交材料。
二、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地点
1.确认时间:2021年2月27日(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2021年2月28日(周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按照申报专业错时进行现场确认,详情见附表3。
2.确认地点: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2-1号天舜大厦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审查事项
1.申请人来我校现场确认前必须已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提交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并提交学位申请方能进行现场确认;
2.申请人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结业证或学员成绩单或学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缺一不可)(结业证或学员成绩单或学员登记表用于证明我校同等学力学员身份,需加盖公章)。
(三)现场确认流程
现场确认时需本人携带上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图像和指纹采集。获国(境)外学位的,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因疫情影响,采取各专业错峰进行,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1.身份验证:确认身份,核实材料,检验获学士学位时间满3年(即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
2.采集图像信息:从系统调出个人申请信息,对比无误后,进行图像采集。采集图像时应尽量着深色上衣,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
3.采集指纹信息:采集左右手拇指、食指和中指指纹,至少采集六个指头,每个指头采集四次。请配合一次完成,否则重新开始。
4.确认信息:所有信息采集完毕,生成并打印一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并由学生本人抄写承诺内容,仔细核查信息无误后,将签字后的《审查表》以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上交验收处。
5.材料验收:验收《审查表》以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比对):①《审查表》中获得学位时间与学位证日期是否相符;②个人是否签字确认;
现场确认后信息将不能更改,任何身份证件、学历学位信息错误将影响以后的统考报名和学位申请。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规定,现场确认期间到场人员须持健康绿码,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人员之间保持一米距离。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经审查发现材料虚假等问题,将驳回本次申请。
三、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报名与缴费
申请人通过现场确认和统考资格审核后,须于2021年3月8日—26日登录同力平台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逾期将无法参加本年度全国统考;通过学校统考资格审核后,须于3月31日前在全国同力网上报名平台缴纳统考报名考试费。
四、联系方式
(一)培养单位
各培养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二)研究生院
地址: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行政楼432
网址:https://yjsy.sdufe.edu.cn/
电话:0531-82617637
五、其他
本通知自发布后,如遇国家相关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