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申请结业的研究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
2.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
二、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
完成时间:5月上旬
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研究生结业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同意并签字后报送学院审核。在提出申请时,研究生本人须签署对于结业转毕业和申请学位的期限与要求的《申请结业知情同意书》(附件2),由学院保管。
2.学院审核
完成时间:5月中旬
学院研究生秘书负责对申请结业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学业完成情况等进行审核。
3.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完成时间:5月30日前
研究生申请结业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准予结业研究生名单,并形成会议纪要。培养单位将《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研究生结业申请表》、《申请结业研究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及学生成绩单签字盖章后,于5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复核申请材料及制发证书
完成时间:6月上旬
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对申请材料复核后制发结业证书,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完成结业注册。
三、结业换证
1.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研究生结业后可在一年内,重新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一次,通过者准予毕业并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未通过论文答辩者,不换发毕业证,也不得再次申请答辩。
2.取得结业证书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须缴纳结业前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注意事项
1.达到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最迟应于最长学习年限期满当年4月底之前提出申请。
2.对于达到基本学习年限、符合结业条件且距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有一年时间的研究生准予申请一次延期毕业,但申请延期毕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对于已达到基本学习年限,既未申请结业,也未申请延期毕业的的研究生,学院应约谈相关学生,并将情况报告研究生院。
3.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对本单位在籍研究生进行梳理,4月30日前将本单位即将达到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不能如期毕业的研究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4.对于2025年6月30日前已经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按照《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进行分类管理的工作方案》执行。
5.2025年6月30日后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但未申请结业或结业申请未通过审核的研究生,学校将根据相关学籍规定予以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