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确认2023—2024学年研究生指导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4日来源:陈则敬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研究生指导工作量是指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从入校到毕业全过程的工作量,包括平时指导、教学实践(验)指导、论文开题、论文写作指导等。现将2023—2024学年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以下简称指导工作量)统计确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入指导工作量并计入教师教学任务考核的研究生范围

1.2022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22级全日制专业学位3年制硕士研究生(仅限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2022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2023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3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3.2024年6月已授予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3年9月、12月已授予学位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非全日制研究生(MBA、MPA、MPAcc、MEM、MTA)及同等学力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在此次统计范围。

截至2024年6月24日,未按正常学制取得学位的往届硕士生、博士生将按照取得学位的年度计入当年指导工作量。

二、指导工作量标准课时的计算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及管理办法(修订)》(政研[2015]3号)进行指导工作量标准课时的计算。

1.指导一名博士研究生,计60个标准课时。第一学年获10个,第二学年获20个,毕业学年(通过答辩)获30个。

2.指导一名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3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40个标准课时。第一学年获10个,第二学年获10个,毕业学年(通过答辩)获20个。

3.指导一名2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30个标准课时。第一学年获10个,毕业学年(通过答辩)获20个。

4.指导一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25个标准课时。毕业学年(通过答辩)获25个。

5.指导一名留学研究生,在原定工作量的基础上再增加15个标准课时。毕业学年(通过答辩)增获15个。

三、指导工作量的确认流程

1.研究生院在网站发布《关于确认2023—2024学年研究生指导工作量的通知》,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发布指导工作量统计结果。

2.研究生导师可由学校主页进入个人服务门户,进入系统直通车研究生系统(也可通过网址进入研究生系统http://grads.sdufe.edu.cn/),在综合管理一栏中的指导工作量管理中,核实、确认本人的指导工作量。如果研究生导师对指导工作量计算结果有异议,可以在系统向学院提交修改申请,经学院核实后可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审核,最后提交所属学院审核。

3.研究生秘书审核本学院指导工作量,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导出、打印“工作量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件电子版报至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核全校指导工作量。

四、报送时间安排

各学院请于2024年7月1日下午15:00点前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量的汇总报送,纸质签字盖章版扫描件发至指定邮箱daoshiguanli2021@163.com。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提交。

五、其它说明

按照学校规定,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会计硕士(MPAcc)、非全日制工程管理(MEM)、非全日制旅游管理(MTA)的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津贴分别由MBA学院、MPA中心、会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工商管理学院发放,教学工作量不计入教师教学任务考核,但可用于教师职称评聘等工作量的认定。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88525292

邮箱:daoshiguanli2021@163.com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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