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我校青年导师参加访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21日来源:陈则敬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青年导师访学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1〕7 号)要求,省教育厅将组织青年导师共50人左右到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烟台海岸带研究所、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以下称中科院研究单位)开展访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访学期限及资助

访学期限1年,访学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访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年底,具体时间由高校与中科院研究单位商定。

省教育厅和中科院研究单位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支持青年导师访学期间课题研究、往返交通差旅等费用。

访学期间,青年导师统一纳入中科院研究单位的核心科研单元和交叉研发集群创新团队客座人员管理;可优先申请中科院研究单位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可根据需要,参与合作团队科技创新工作,包括科技项目申报、实施、联合科技攻关、学术交流研讨、指导研究生等。

二、推荐条件

(一)年龄在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式在编人员,原则上已担任研究生导师。

(二)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恪守学术道德,业务素质精湛。

(三)在申报相关领域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原则上已承担省部级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

三、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不超过5人。

四、推荐工作安排

(一)7月21—24日,学院推荐。各学院结合青年导师培养规划,在与中科院研究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有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的,可优先推荐。7月24日上午11:00前上报《山东省青年导师访学推荐表》(附件1)和《东省青年导师访学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纸质盖章签字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

(二)7月25—26日,学校组织对推荐人员的资格审查和遴选等工作,确定推荐名单。

(三)7月27日,学校将推荐材料上报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主动与中科院研究单位对接沟通,在充分了解需求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青年导师参与,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跟踪做好青年导师访学期间的管理、服务等。访学人员年度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陈则敬王丽萍

联系电话:82617637

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32

邮箱:daoshiguanli2020@163.com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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