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9日来源:张辉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政研〔20191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规定,结合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现就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事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确认对象

2020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校内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具备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自动取得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无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重新申报)。

二、招生资格确认条件

根据《办法》第五章第十七条规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并参考《办法》中硕士生导师的遴选条件,分别制定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的招生资格审核方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须对导师的师德师风、业务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量开展实施

根据《办法》,有以下情况的硕士生导师不予确认2020年硕士生招生资格:

1.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如导师存在《办法》第五章第十九条中的四类情形,暂停硕士生招生。

3.截至2020年6月底,指导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年龄不应超过57周岁(1963年7月1日之后出生),指导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年龄不应超过58周岁(1962年7月1日之后出生)。如符合《办法》第六章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适当放宽对导师年龄的要求。

   三、工作程序

1.6月30日—7月6日,各学院根据导师及招生情况,制定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方案。

2.7月7日—7月10日各学院通知导师在系统中填报《XX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申报表》(按照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招生类别分类填报,如取得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同时取得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无须重复填报)。

3.7月10日—7月13日各学院对导师填报的申报表进行审核。

4.7月14日—7月16日并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根据自行制定的招生资格审核方案进行招生资格确认,确定具备2020年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名单,并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撰写《XX学院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2),盖学院公章后扫描为pdf格式电子版于7月20日前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

6.导师填报所有信息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联系方式

人:张

联系电话:82617761(77761)

办公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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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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