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2019学年研究生指导工作量(以下简称指导工作量)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入指导工作量并计入教师教学任务考核的研究生范围:
(1)17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18级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2019年度被授予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以上所指硕士研究生均不包括MBA、MPA、MPACC(非全日制)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截至2019年底,未按期取得学位的16级学术学位硕士生、博士生和17级专业学位硕士生暂不纳入指导工作量计算,此后在取得学位的年度再另行计入当年指导工作量。
二、指导工作量标准课时的计算
本次指导工作量的统计是第一次使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工作量统计”工具进行自动计算,系统的统计算法及规则执行《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及管理办法(修订)》(政研[2015]3号)的规定(见附件1)。
三、指导工作量的确认流程
(1)研究生院发布指导工作量统计结果(由研究生管理系统提取相关信息数据自动计算完成);
(2)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核实、确认本人的指导工作量并提交所属学院审核;
(3)研究生秘书导出、打印“工作量汇总表”经由学院审核签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审核后报送人事处。
四、报送时间安排
学院请于2019年12月24日前完成研究生指导工作量的汇总报送(包括系统提交和纸质汇总表报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提交。
五、其它说明:
1.导师由学校主页进入个人服务门户,通过个人服务门户中的研究生管理导航进入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工作量确认具体操作步骤及常见问题(见附件2)。
2.如导师对指导工作量计算结果数据有异议可以在系统中向学院提交修改申请,经学院核实后可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审核。
3.按照学校规定,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津贴分别由MBA和MPA学院发放,教学工作量不计入教师教学任务考核,也需确认用于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量的认定。
联 系 人:张 辉
联系电话:82617761
联系地址:燕山校区办公楼 421房间。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