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管理办法》(政研)〔2017〕10号,我校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校级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获得学位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二、推荐数量
本次评选按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三类分别评选。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推荐数量不得超过本专业毕业生数的15%;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根据各专业学位点毕业生人数推荐,毕业生人数>50人的,推荐数量不超过3篇;毕业生人数≤50人的,推荐数量不超过2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数量可不受人数限制。
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如不符合评选条件,不得推荐上报。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基本条件
1.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或对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2.学位论文应反映出作者掌握了先进、科学的研究方法和熟练的技能,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的见解,有显著的科研或专门技术成果;
3.学位论文能够反映作者在本学科领域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4.学位论文资料翔实,逻辑严密,结构合理,格式规范,文字表达准确;
5.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的加权平均值在80分以上(论文隐名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
6.学位论文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独立、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为第一作者,在A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学术期刊分类执行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主持或第二位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者优先。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评选的基本条件
1.学位论文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一定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学位论文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
3.学位论文能够反映作者掌握本学科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学位论文资料翔实,逻辑严密,结构合理,格式规范,文字表达准确;
5.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的加权平均值在80分以上(论文隐名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
6.学位论文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独立、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但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B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学术期刊分类执行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
(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评选的基本条件
1.学位论文选题应主要来源于社会实践或实务工作需要,突出论文成果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与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有明显区别,不强调论文的学术价值。
2.学位论文内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所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生产问题。调研、案例、设计等方法先进可行。研究成果有较好的实践应用价值,可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学位论文资料翔实,逻辑严密,结构合理,格式规范,文字表达准确;
4.学位论文隐名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的加权平均值在80分以上(论文隐名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
5.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优先考虑:
(1)学位论文有关成果获得过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或省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2)在读期间学位论文有关成果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B类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期刊分类执行同期适用的《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
(3)学位论文有关成果被行业、企业采用,或形成为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入库或获奖案例。
(四)申请人需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评选资格。
四、材料及报送要求
优秀学位论文评选采取匿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人材料提交
申报人提交匿名、非匿名两份电子材料
1.匿名申报电子材料,按照封面、目录、《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B)》、匿名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其附件的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有关附件,请严格遵照推荐表的备注要求准备。注意:所有材料尤其是有关附件务必确保隐去导师和论文作者姓名,如出现作者和导师姓名,将取消参评资格。
匿名材料命名规则:“类别”+“专业”+“姓名”+“匿名”,例:硕士(学术学位)会计学王丽(匿名),类别分为:博士、硕士(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
2.非匿名申报电子材料,按照封面、目录、《山东财经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A)》、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及其附件的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无需另加装饰性封面。有关附件,请严格遵照推荐表的备注要求准备。
非匿名材料命名规则:“类别”+“专业”+“姓名”+“非匿名”,例:硕士(学术学位)会计学王丽(非匿名)。
3.为简化工作程序,申报人不需提交任何纸质材料,个人推荐表中只书写单位推荐意见,不要求加盖公章。
(二)学院推荐与结果公示
申报人将材料提交学院,学院汇总申报人信息,对申报人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公示3天。公示结束,学院填写《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三)学院材料报送
学院于7月5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份。
2.以“XX学院研究生优秀论文申报材料”命名的电子压缩文件,内含:
(1)《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报材料文件夹
(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申报材料文件夹
(4)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专业学位)申报材料文件夹
研究生院不接收申报人个人提交的材料。
(四)工作联系方式和地点
联 系 人:郝老师
办公电话:88525292
办公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42房间
电子版材料请秘书通过工作群发送。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