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年05月20日来源: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水平,加强学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管理,现要求申请硕士学位的各类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后,必须针对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过程中各位专家所提出的原论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对学位论文作出认真修改并最终定稿。
    研究生应认真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报告》(见附件,一式两份),经导师审核通过签字后,方可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电子版、纸质版(纸质版需要研究生和导师签字)。 
   各学院(中心)和研究生指导教师认真履行职责,督促研究生及时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后的修改定稿工作,确保学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质量。

    特别要求:最终的定稿论文学生发给导师,导师认可以后由导师本人于5月28日前发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部将对最终定稿论文再次进行抽检,凡是论文学术不端检测不通过的一律不授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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