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3日来源: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位管理工作的安排,研究生院将对2016届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学术学位)进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论文内容是否与开题报告设计内容相符,如有不符,更改理由是否合理;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成果是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要求;论文进度是否按开题报告计划进度进行,如进度不符,延缓理由是否充分,能否在剩余时间内保证论文正常完成;论文书写中是否存在重大障碍或难题,是否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有所预见,是否已经采取了妥善的解决方案;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安排是否合理,有关论证是否充分等等。

    二、具体要求 
    各有关学院应制定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计划和方案,合理组织实施中期检查工作,做好中期检查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
    1.各学院成立检查小组,组织论文中期检查工作。检查小组成员必须为教授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副教授。
    2.中期检查以“小答辩”形式分组进行。研究生就研究内容、研究进度、研究难点、解决方案、未来工作计划等方面,向检查小组进行汇报,检查小组成员现场提问,学生做出回答,双方进行论证。
    3.检查小组应对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进行认真评议并签署书面意见。对进度迟缓、阶段成果较少者,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者(如论文选题不适当,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等),应要求其及早调整方案,导师应加大对该类学生论文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
    4.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保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未完成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三、材料报送
    硕士研究生应认真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见附件)。论文中期检查工作要求在12月底完成。各学院收齐《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纸质版)于12月30日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舜耕校区815房间,联系电话:88525292。

 

研究生院
2015年11月23日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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