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申请人:
学位信息是学位申请、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关系到国务院学位办向社会提供学位证书查询服务的真伪。请各学位申请人认真对待,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若因自身原因造成今后的学位信息查询及认证出现问题,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为确保学位信息采集的准确性,本年度我校采用教育部学位中心的“学位信息采集系统”采集学位信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时间
2016年4月20日——5月31日,各位申请人及时登录系统,在截止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并提交。
二、系统登录
三、信息录入
登录系统后,学位申请人首先修改初始密码,以保证信息安全,并点击联系方式按钮将本人各种联系方式录入,以便有问题及时联系。
学位信息分为基本信息、学位授予信息、学位论文信息、前置学位信息、毕业去向信息和其他信息。有关信息填写说明,详见《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研究生)》(附件)。请学位申请者准确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学位信息。在所填信息未完成或不准确时,可暂时保存当前信息。填写准确完整后,将本人信息提交到院系管理员。提交后本人不能再修改信息,如果发现信息有误,须向本学院管理员申请。
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录入信息。如学位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视为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四、打印信息表
学位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对录入信息负责。答辩后一周之内,申请人自行打印《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并签字确认,上交学院。学位申请人录入工作结束。
五、照片采集
新华社统一采集的全日制研究生照片由研究生院统一导入;MBA、MPA学院学员,以及未参加新华社统一采集的同学,请及时到指定地点照相,并将2寸纸质照片及其电子版(文件名:身份证号.jpg)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照片采集地点:舜耕校区英华楼“财源摄影图片社”
照片采集标准如下:
·图片尺寸(像素):宽150、高210
·照片文件大小:≤15K、格式:JPG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着白色或浅色系上衣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六、当本人录入信息内容不确定或有问题时,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咨询。研究生院联系电话:88525292
研究生院
2016.4.18
附件1:学位信息采集系统使用说明(研究生).doc
附件2: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14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