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9日来源: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2016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的组织安排
    根据2016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分为学校统一答辩和各学院答辩两部分。
    1、学校组织的统一答辩分为经济、管理与MBA&MPA三个答辩组,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全部聘请校外专家教授。
    2、各学院组织的答辩由各学院按照《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和《关于2016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自行安排。
    二、统一答辩的时间、地点安排
    1、经济组:5月14日上午8:30-12:00,舜耕校区研究生楼208教室。
    2、管理组:5月13日下午14:00-17:00,燕山校区二号教学楼401教室。
    3、MBA&MPA组:5月14日8:30-17:00,舜耕校区研究生楼104教室。
    三、注意事项
    1、研究生院和各学院分别公告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学位申请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举行公开答辩。
    2、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导师和评阅人的评阅结论须在答辩前提交给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评阅人的评阅结论按答辩分组提供《山东财经大学硕士论文匿名评阅结论简表》。
    3、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综合评阅结论和答辩过程等情况进行评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论文答辩是否通过。
    4、2016年起采用新版《山东财经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表决表》。
    5、答辩结束后,各单位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全校情况并公示答辩结果。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硕士论文答辩表决表(2016版).doc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硕士论文匿名评阅结论简表.doc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学位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统一答辩分组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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