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以及《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基本要求》,现将本学期硕士研究生进行开题报告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4月20日前完成
三、开题工作
1.各学院组成开题专家评议组,召开开题报告会。开题专家评议组由相关方向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3至5人组成。
2.研究生填写开题报告,并经导师审核同意开题。开题报告于开题报告会一周前送交各学院秘书。
3.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的,不允许参加论文答辩,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4.开题报告更改。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者,开题后三个月内研究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导师、学院签署意见,经研究生院批准,方可更改研究主要内容,但必须按上述开题程序重新开题。私自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者,一经发现,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四、材料报送
1.开题结束后,请各有关学院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山东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纸质一份、《山东财经大学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情况汇总表》纸质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邮箱 xwb@sdufe.edu.cn。
2.联系电话:88525292 舜耕校区办公楼815 王老师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