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年学位论文第一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已结束,研究生院已将不合格名单和检测报告反馈至学院。
各学院在检测报告基础上,判定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如被认定为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可以再次申请检测。如被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当年申请学位的资格。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办法》(政研〔2015〕1号)文件规定,学位论文在上传中国知网之前将再次进行检测,对系统检测结果大于10%的博士学位论文和大于20%的硕士学位论文,一律取消其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