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08日来源:研究生院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确保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答辩

1.研究生院以随机方式抽取若干同学参加统一答辩。抽中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统一答辩,不经研究生院批准,无故拒绝参加的,其答辩时间至少延期半年。

2.时间、地点及答辩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3.体要求:

1)答辩人员须制作电子演示文稿(PPT格式)介绍论文的写作情况及主要内容,演示时间10分钟左右。

2)提交纸质版论文5份(因最近搬家,可先交至学院秘书)。

3)答辩为匿名方式,电子文稿及纸质论文均须隐去导师和学生本人姓名。

4)答辩人员须携带《学位审批书》,以备答辩委员签字时用。

二、各学院答辩

1.各学院根据《关于2017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2017年)自行安排,可以采取匿名或不匿名答辩。

2.各学院请将答辩安排于510日前报至研究生院。

三、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答辩应当公开举行,事先张贴答辩海报或在所在学院及研究生院网站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学位申请人姓名(匿名答辩除外)、学位论文题目、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等。

2.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导师和评阅人的评阅结论须在答辩前提交给答辩委员会主席和成员,根据分组提供《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结论简表》。

3.答辩具体要求参照《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规定》(2017年),并使用新版《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论文答辩表决表》,(分匿名及不匿名,各学院根据情况选用)。

4.答辩结束后,各单位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情况汇总表,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全校情况并公示答辩结果。

5.电子邮箱:xwb@sdufe.edu.cn  联系电话:88525292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2017年5月5日

 

Copyright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8-2019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