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进入论文答辩阶段,本次论文答辩需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盲审合格,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进行答辩的学位人,均须按照答辩要求,在系统中进行操作。
二、论文答辩的流程为:学生申请—>导师审核—>秘书审核—>管理员审核—>管理员设置答辩方式—>维护答辩委员会—>答辩分组—>答辩成绩录入
各流程的操作说明详见附件,请有关人员(学生、导师、秘书)务必仔细阅读。学生申请时需要将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盲审后论文修改稿的电子版作为申请附件上传,有关文件电子版见附件。同时答辩申请书、学位申请书的纸质版需要签字盖章后提交学院审核,合格后交研究生院。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最晚不得晚于12月4日完成答辩成绩录入。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联系电话:88525292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