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因近期人员调整,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要进行相应调整。请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将调整后的学位评定分委会成员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一、学位评定分委会组成要求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11人组成,任期三年,设主席1人,副主席2-3人。
2.分委员会主席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一般为学院院长),成员从学术水平较高、对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有一定贡献、有一定教学和科研成果的教师中遴选。
3.具有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的学院,分委员会成员须具有正高职称;其它学院分委员会成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将最终确定的分委员成员名单打印并加盖公章,于5月14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联系电话:88525292
办公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42室
联 系 人:郝老师
研究生院
20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