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0日来源:研究生院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各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以及《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基本要求》,现将近期研究生开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研究生请于7月6日前在系统中在线填写开题报告书相关内容并完成开题申请提交,各学院在7月15日前结束全部开题工作。因特殊情况需推迟开题的学生应提前履行相关手续。不按期开题者,不允许按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三、论文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属于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范畴。专业学位硕士按专业学位类别选题。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与学术型学位论文区分开来,必须来源于社会实践或工作实际中的现实问题,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践性,有明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也可以是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规划设计、产品开发、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具体要求按照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如果各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有特殊规定的,则按其规定执行。

四、开题工作要求

1.各学院组成开题专家评议组,召开开题报告会。

2.硕士开题专家评议组由相关方向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3至5人组成;开题报告会另设1名秘书,负责开题过程记录等具体工作。

3.研究生填写开题报告,报告内容应首先获得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开题论证会的前一周送交开题论证小组,审阅通过后,方可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学校鼓励聘请校外专家参加开题论证会。

4.开题报告会,由研究生阐述选题来源、选题依据、提出研究的初步研究方案,再由指导教师做必要的补充说明,最后由评议组成员进行讨论、审核。审核标准详见《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开题的基本要求》。

5.依据审核标准,选题适当、论据充分的,准予开题;对存在明显问题的,不批准论文开题,限其1个月内修改补充后重新申请开题;若再次开题不能通过,则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6.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者,开题后三个月内研究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导师、学院签署意见,经研究生院批准,方可更改研究主要内容,但必须按上述开题程序重新开题。私自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者,一经发现,推迟论文答辩时间,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五、开题档案材料

本次开题工作使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开题报告书。在开题规定时间内,研究生须提交开题申请、导师进行审核,学院秘书录入开题结果及其它相关信息。系统生成的最终开题报告纸质版,由学院留存。

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88525292,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42房间。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科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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