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5月10日,我校抽取部分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组织统一答辩会。答辩分会计、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外语四个答辩小组分别进行,共36位硕士研究生参加了答辩。
1篇论文答辩结果为“优秀”,10篇论文答辩结果为“良好”,20篇论文答辩结果为“合格,原则同意通过,须在1个月内修改论文”,5篇论文答辩结果为“合格,原则同意通过,须在3—6个月内修改论文”。详细答辩成绩及答辩等级见附件。
所有参加统一答辩的研究生须答辩结果向导师反馈,并根据专家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进行修改。 答辩结论为“原则同意通过须在1个月内修改论文”的,须根据答辩专家意见在1个月内对其论文进行修改,由导师重新指导和审定后,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达到要求后,可讨论其学位授予事宜。否则,按照“原则同意通过须在3-6个月内修改论文”处理。答辩结论为“原则同意通过须在3-6个月内修改论文”的,须根据答辩专家意见在3-6个月内对其论文进行修改,由导师重新指导和审定后,经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达到要求后,可讨论其学位授予事宜。否则,按照“不同意通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