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教育)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05日来源: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教社科〔2022〕3号)、《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和我省《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教高字〔2021〕4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学校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教育)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教育)

(一)申报限额

我校研究生课程申报限额为2项。

(二)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在申报截止日前至少经过两个教学周期(跨学期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年或两个年度,其他课程至少开设两个学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坚持守正创新,实现课程建设目标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高度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知识体系,能够融入具有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生态价值的新思想、新理论、新方法,有效服务“四新”建设。

(3)课程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能够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课程自身蕴含的思政资源,并科学有机融入教学内容体系,体现思想性、时代性和专业特色,有效实现教书、育人相统一。

(4)课程注重教学方法创新,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教学内容、方法及实施过程遵循教学理念,体现先进性、针对性与创新性,教学目标达成度高,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较强辐射推广价值。

(6)课程积极推进数字思政建设,依托在线教学平台、智慧教学工具或数字化资源库等强化数字化应用,推动思政教育与数字化教学深度融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思政教学模式,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与辐射,提升课程育人实效与传播力。

(7)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授课教师须为学校专任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课程负责人及团队其他主要成员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8)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特色。

2.其他要求

已获批教育部、山东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研究生教育教育)的课程(以下简称“已获批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得再以课程负责人身份申报同一门课程(含同名称课程或名称高度相似课程,下同)。如同一学校申报课程与已获批课程为同一门课程,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与已获批课程的负责人及团队成员不同,且申报书内容不存在雷同情形。

二、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1.负责人申报。课程及项目负责人填报《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1)。

2.学院汇总。每个学院限推荐1个项目。学院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审核,并完成材料汇总工作。请各院将《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PDF电子版材料(封面学院盖章,申报书内负责人签字、无需盖学校章);《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PDF电子版)(附件2),于11月7日17:00前发送至scdyjs_999@sina.com。

3.评选公示。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并择优推荐,拟推荐课程将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正式上报。本次申报依托山东省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s://higher.sd.smartedu.cn报送材料。


联系电话:82911596(杨老师)






研究生处

              2026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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