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行动方案(2025—2027年)》《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服务国家教育强国战略和山东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部署,深入落实学科专业“双优”建设要求,总结运用研究生培养方案(2024版)修订与实施经验,学校决定全面启动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2027版)修订(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一一三九”发展思路和人才培养“1310”行动计划,深入开展研究生教学质量提升年活动,主动适应国家高校分类改革要求,推动研究生教育从注重学科发展向服务国家战略转变,推进人工智能赋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富有家国情怀、具备专业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应用型新财经人才,为建设特色鲜明、全国领先的数智时代应用型财经卓越人才培养高地打下坚实基础。
二、修订范围与实施时间
(一)本次修订覆盖全校所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含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包括硕博连读、硕博贯通、创新实验班、外国留学生等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新增学位授权点、新增招生领域的培养方案一并制定。
(二)培养方案(2027版)自2027年8月起在2027级研究生中实施。2026级及以前年级研究生仍按入学当年版本执行,确需调整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加强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动习近平经济思想融入研究生专业课课堂,推动专业课程与思政教育同向同行,严格落实导师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坚持五育并举,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根本标准。
(二)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培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确立的“三级两类”学位体系要求,学术学位研究生突出学术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实践创新能力培养,分类设计课程体系、培养环节和学位授予标准。学术学位课程要突出理论前沿性,加强科教融合,在科研任务中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专业学位课程要突出行业实践性,加强产教融合和实践基地建设,提高研究生解决行业产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培育高质量实践成果,提升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的数量和质量。
(三)坚持质量为要,打造金课。牢固确立课程是人才培养核心要素的地位,把提升课程质量作为本次修订的重中之重,对标“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标准,加快建设一批体现学科前沿、彰显财经特色的研究生“金课”,坚决淘汰内容陈旧、标准不高、考核宽松的“水课”。推动个性化人才培养,严格课程准入,优化课程内容,建强教学团队,建立智能学情大数据分析机制,持续加强教学检查与督导。
(四)坚持数智赋能,交叉融合。推动人工智能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构建以智慧课程为主线、以交叉融合课程和产教融合课程为两翼的“智融双驱”课程新生态,优化人工智能必修课,完善“AI+财经”专业课程矩阵,形成“通识AI+应用技术+交叉专业课”的智慧课程体系,同步推进新形态教材建设和虚拟教研室等教学组织建设,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培养适应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复合型人才。
(五)坚持需求导向,产教融合。面向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对接山东省“十强”产业和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绿色低碳等标志性产业链,把产业需求、企业真实项目引入课程,建设一批产教融合课程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加大实践课程比重,企业专家深度参与课程设计与论文指导,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行业产业的深度衔接。
(六)坚持对标一流,彰显特色。主动对标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同类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借鉴先进培养经验。立足学科传统优势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培养方向设置,凝练培养方向特色,建强每个培养方向的专属课程和学术梯队。健全“在地国际化”培养环境,适度增加全英文课程和国际化培养选修课程,提升研究生的学术素养和国际胜任力。
四、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一)学校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2027版)修订工作领导组,统筹协调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二)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修订工作领导组(一般为5—7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组作用,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应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每组成员3—5人,由学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导师组负责人等组成);专业学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须有行业(产业、企业)专家、产业导师参加。
(三)各学院将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方案(包括领导组和工作小组名单、修订工作日程、专家论证会安排等)的PDF电子版(须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6年11月9日前报研究生处备案。
五、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本次修订工作自2026年11月启动,至2027年6月完成,共分七个阶段推进。本次修订为调研论证、专家评审、课程教学大纲编写等环节预留充足时间,各学院须严格按节点推进,确保修订工作按时高质量落地。各阶段时间节点原则上不予顺延,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报研究生处同意。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培养方案是学位授权点人才培养的根本依据和纲领性文件。各学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培养方案修订作为学院“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把关,确保每个环节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改进。学校将培养方案修订质量纳入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对组织不力、进度滞后、质量不高的单位予以提醒并督促限期整改。
(二)广泛调研,充分论证。通过文献调研、实地走访、座谈访谈、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反馈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调研,认真研究新情况、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博士学位授权点覆盖范围内的培养方案论证,须邀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担任论证组组长;其他学位授权点须邀请省级及以上高水平学科专家担任论证组组长。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论证须有行业(产业、企业)专家参加。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课程设置须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基本要求。各学院要落实本通知及指导意见中关于人工智能教育、实践课程、课程思政等要求。要以“打造金课、淘汰水课”为导向,对现有课程逐一开展质量审查,明确课程负责人与教学团队;新增课程一律先编写教学大纲,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入库并开设。要加强研究生优质课程、智慧课程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培育、建设和管理,有组织地孵化高水平教学成果。
各学院在修订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研究生处培养办。
联系人:杨建军;联系电话:82911596(内线71596)。
研究生处
202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