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研究生教学运行、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等情况,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期中研究生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时间
教学单位自查:第11-12周(5月6日—5月18日);
学校组织检查:第13周(5月19日—5月23日)。
二、检查内容
1.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2.研究生培养方案执行和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包括课程大纲和教学日历编制、调代课手续是否完备等。
3.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情况,落实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导师要了解所指导的每个在校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生活状态并及时进行指导。
4.实习基地建设、实习与社会实践活动等实践教学情况。
5.师德师风及教师思政工作开展情况,教师培训发展情况。
6.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情况,包括教学单位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教学检查、学院督导、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情况。
7.试卷管理,抽查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考核的命题质量、试卷评阅、试卷归档和保管等情况。
8.研究生毕业论文情况,抽查2024届研究生毕业论文的开题、中期检查、评阅、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答辩组织等情况。
9.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教学单位自查。各单位围绕本部门学年学期工作重点,结合单位实际,由研究生教育分管教学院长、研究生教学督导、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等相关人员成立学院检查组,共同开展学院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认真梳理教学工作,整理教学管理档案,广泛开展听课评课,自查自纠、立行立改,以检查促建设、促改进、促提升,确保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学校抽查。学校检查组通过听汇报、看材料、座谈、实地考察、听课评课等多种形式,对教学单位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
四、检查要求及材料报送
1.检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梳理并归纳总结日常教学和教学管理中的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完善教学质量长效机制。
2.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自查完毕后,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5月23日前报研究生院(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25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2911596,电子版发至sdcyjs_999@sina.com邮箱。
附件: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期中教学检查自查表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