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6日来源:杨建军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24〕3号)要求,现开展我校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1年、2022年立项建设并已到结题期限的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结题方式

(一)结题形式

1.课程。可以课程PPT、讲义或讲课视频等形式结题(含教学大纲)。课程负责人主编的相关教材获国家级课程、省级以上优秀教材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2.案例库。可以文字案例或视频案例等形式结题。入选国家级案例库的(如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选的优秀案例等),可不组织专家评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可以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等形式结题。结题形式为高水平论文或著作且已正式发表或出版的,或相关成果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的,可不组织专家评议。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需注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项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项目”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资助项目”(2023年及以后立项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且与立项项目内容有较高相关性,否则不视为结题材料。

(二)专家评议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议。评议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专家组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并出具专家审查意见。从结题项目中推荐上报优秀项目(推荐比例不超过本次结题项目总数的20%),用于全省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习和推广。

三、材料报送

1.申请结题的项目需提交材料:项目申请书、《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以下称《结题报告书》)、相关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其中项目申请书电子版需提供申报原件PDF版。

2.申请结题的电子版材料命名要求:项目申请书,按照“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申请书”方式进行命名;结题报告书,按照“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结题报告书”方式进行命名;支撑材料按照“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支撑材料”方式进行命名,其中案例说明书(附件3)按照“学院名称+主持人姓名+案例说明书”方式进行命名。

3.学院汇总项目相关材料及《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cdyjs_999@sina.com。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

4.学校审核通过的项目,需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sdei.edu.cn/xmgl/Login.htm,以下简称“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上传佐证材料。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要求

(一)学校对照项目申报时确定的建设规划和建设成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严禁弄虚作假,未达到预期成效的,一律不得结题。申请撤项或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题的项目,需提交书面报告。

(二)通过验收的课程、案例库和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结题证书。


联系人:杨建军老师

材料报送:燕山校区办公楼425

联系电话:82911596;13376409687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3:案例说明书

附件4: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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