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研究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来源:杨建军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研究生教学安排,研究生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从2023年2月13日开始,2月17日结束。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课程为学位公共课及采用闭卷考试的专业课程。

时间:2023年2月13日-2月17日

二、考试安排

1.学位公共课:具体安排见期末考试集中安排表(见附件1)

2.集中考试请各学院协助任课教师安排监考老师。

3.各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和研究生院需组织人员对期末考试进行监督检查。

三、试卷评阅

1.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必须公正、合理、及时评审试卷、调研报告或课程论文。

2.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评阅试卷。阅卷时认真规范书写数字与签名。严格按照要求和评分标准进行评阅。所有卷面得分合计无误后填写在题首与卷首得分处,并在题首处签名。严格做到卷面、题首、卷首三分统一,数字书写规范无误。所有大题批阅完毕,合计出总分,总分填写在卷首并签名。

3.调研报告、课程论文在批阅成绩的同时,要给出评语评价。

4.凡是成绩分数改动处,必须划掉原分数,另写正确数字,并在正确的数字右下角签写改动教师的全名。

5.阅卷完毕任课教师应认真分析试卷和考生成绩。

四、成绩评定

1.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必修课以70分为及格,其余课程以60分为及格。

2.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完成阅卷评分工作,并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课程成绩录入。

五、试卷装订

凡考试课程试卷或调研报告或课程论文要求统一整理装袋,包括:

1、试题

2、试卷或调研报告或课程论文

3、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4、成绩单

六、考试相关材料的归档

任课教师于考试结束两周内,将试卷袋(内含成绩单、试题、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或论文、调研报告等)交所在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由所在学院负责保管。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燕山校区办公楼425,电话0531-82911596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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