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30日来源:研究生院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现将2016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6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事先提出延期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批后,可延期进行,并在半年内完成中期考核补办工作,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并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二、考核时间

201842日至425日。

三、组织领导

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应公开透明。

1.研究生院负责中期考核工作的管理、协调与监督;

2.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1)各学院按专业组成考核小组,指定1人为组长。小组成员一般由副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以上3-5人组成。

2)各学院分管院长对各考核小组考核的结果进行审核,着重对不合格的硕士研究生逐个进行认真审核,慎重做出处理结论。

四、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

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实施。

五、考核结果及处理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级。

1. 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可按培养计划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继续攻读研究生。

2.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并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1)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方面表现较差;

2)一门以上(含一门)硕士学位课程重修仍不合格;

3)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者;

4)明显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继续培养者;;

5)因身体问题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者。

3.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经导师、所在学院研究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可在半年之内重新考核。重新考核合格者仍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重新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

五、材料提交

 425日前将《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一份送交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燕山校区 办公楼425),《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由各学院留档备查。

联系人:郝老师     联系电话:82911596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201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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