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度研究生“学术之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5日来源: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激励研究生开展原创性和引领性科学研究,争创一流的科研成果,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将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原则

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办法(试行)》(政研〔2023〕3号,见附件1)要求,结合学科特点充分发挥学院自主权,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推荐与评审。

二、申报条件

符合《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三、评审程序

1.学院初审与推荐

学院根据申报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术成果、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和综合考量,向学校推荐参选人原则上不超过2名。各单位须将推荐参选人信息进行公示。

2.参评人信息填报

经学院推荐的参评人通过线上报送信息及材料(操作说明见附件2)。学院须对参评人填报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系统报送完成时间为202412月1517:00前。系统报送所需材料如下:

1)《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推荐参评表》(相关人员签章后的PDF格式扫描件,模板见附件3);

2)代表性成果(申报人为第一作者且每个类别成果限填3项)及其证明支撑材料(论文期刊包含正式公开发表的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外刊需要提供检索证明;著作包含封面、目录、书号所在页;课题包含立项书、结项书;案例成果包含案例正文、入库证书;专利成果及资格证书须上传相关证书扫描件。上述科研成果须为自目前所修学位研究生就读之日起至评选当年12月15日止,在此期间发表、取得的正式成果。支撑材料的清单及要求见附件4)

3.学校评审与公示

学校对参评人信息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专家进行网络初评。初评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现场公开答辩,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统一颁文公布。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逾期未提交推荐结果或未报送相关材料视为放弃参评。

2.参评人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12月68:00至202412月1517:00,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选用极速模式)。

五、联系方式

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88525568

办公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25室




研究生院

2024125


Copyright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18-2019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