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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学术新星孵化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6日来源:张辉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探索研究生教育分类培养模式,不断完善研究生科教融合育人机制,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孵化计划管理办法》(政研〔2024〕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启动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研究生学术新星孵化计划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计划目标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孵化计划(以下简称“孵化计划”)以加强研究生新生系统科研训练为主线,以科研项目实践为突破口,统筹学校优质资源,聚焦研究生科研能力前置培养,力争孵化培育一批扎根中国社会、志向高远、成果突出、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研究生科研团队和个人。

二、申报条件

“孵化计划”面向已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该计划旨在实现学术人才早发掘、早培养,旨在促进跨学科学术交流与成果产出。申请对象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已获得我校2024年拟录取资格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牢,抗压能力强,具有浓厚的科研热情和突出的科研潜质;

3.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统一举办的2024年“优才计划”本硕衔接学术工作坊;

4.可独立申请,也可组队申请(鼓励申请人跨学科组队,一般不超过5人,须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需自行联系校内指导教师;

5.“孵化计划”项目负责人及成员不可重复申报。

三、计划管理

研究生院负责对“孵化计划”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协同推进。“孵化计划”运行周期一般为2年,包含学术视野拓展、实践能力提升两个训练模块,两个模块互为促进,交叠进行。对通过中期考核及顺利结项的计划项目给予相应配套支持措施。“孵化计划”管理模式、训练安排、项目结项与配套支持等依照《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孵化计划管理办法》(政研〔2024〕9 号)执行。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2年,分为立项、中期考核和结项考核三个阶段。“孵化计划”申请环节即进行立项;项目中段,进行中期考核,未能达到预期研究目标者予以淘汰;结项环节,需进行结项答辩。立项开始至结项完成前,项目负责人(或以研究小组为单位)须完成一场校内公开学术分享,分享主题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

每个项目一经立项,指导教师及项目成员不得随意更改,在立项后因放弃入学等未取得我校学籍的,项目自动终止;在立项后保留入学资格的,项目暂停,待其正式入学后项目继续开展,暂停期超过一年的项目不予继续。

项目执行期内,“学术研究论文”类项目需在《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规定的 A 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 篇。“调查研究报告”类项目需形成省部级及以上的领导批示或县级及以上政府、国有企事业单位制定政策采纳的研究报告 1 篇。如未获得以上成果,则需通过答辩确定是否予以结项。

以上成果均须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项目成员须为第一作者(含英文通讯作者,或项目指导教师第一作者、成员第二作者),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山东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以我校科研处发布为准。发表于高水平英文核心期刊的论文,如多名作者(不超过4人)按照国际惯例以姓名首字母排序,则均视为第一作者,每篇学术论文仅能供一个项目认定使用。“学术研究论文”成果需注明:由“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孵化计划”资助。

四、申报流程

1.学生申请

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并通过学校2024年“优才计划”本硕衔接学术工作坊,博士研究生可直接提交计划申请。

申请者于8月29日前将《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孵化计划申请表》(附件1,手工签名pdf格式扫描版及word版)发送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sdufe_yjs@163.com(邮件统一命名为“孵化计划+拟录取学院+负责人姓名”)。如组队申请,全部成员均应满足计划申报的基本条件。

《申请书》为重点考察内容,申请者需充分酝酿研究方向和选题,力求研究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可行,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创新性。提交申请材料时,请务必在《申请表》封面相应位置和邮件标题中进行标注,以便更加精准地进行评估和支持相关研究工作。

2.学校遴选

结合申请者提交的相关材料,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遴选,入选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0项。

3.结果公示

入选名单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孵化计划申请表》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学术新星孵化计划管理办法》(政研〔2024〕9 号)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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