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切实提高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建立与行业企业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新机制,更好服务引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山东省科教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鲁教研发〔2022〕2 号)《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鲁教研发〔2022〕3 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研究生产教融合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以下称“基地”)是学院联合行业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以下称“合作单位”)共同建立的人才培养平台,是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的主要场所,是学院与合作单位联合开展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2023年,我校将遴选10个左右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基地在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导师团队建设、规范管理和运行、构建产学研结合长效机制等方面的先行先试、引领带动作用。通过基地建设与示范引领,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理念转变、强化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培育、申报省级联培基地工作做好准备。
二、遴选原则
坚持“按需设立、人才共育、注重实效、立德树人”的原则。
(一)优先遴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共建或我省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的基地。
(二)优先遴选与可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共赢合作关系的高水平科研院所或行业骨干企业共建的基地。
(三)优先遴选依托急需学科专业建设的基地。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院基本条件
1.与合作单位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明确的合作计划,已联合承担过科研创新项目,或已有显著的合作成果,或已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
2.基地建设定位清晰,人才培养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
3.日常管理、导师队伍、教学培养、实习实践、学术交流、成果归属等方面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和明确的考核要求,对研究生在基地期间进行全过程监督。
4.具有学位授权的专业学位类别。
5.具有健全的基地动态管理和准入退出机制。
(二)合作单位基本条件
1.每年可接收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不少于10人、访学研修的导师不少于1人,每年可接收研究生实习实践和导师访学研修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
2.高水平的科研实践平台,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满足研究生开展创新实践、技术研发、社会调查、数据分析、案例分析等需求。
3.充足的校外导师队伍,能够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与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4.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研究生在基地期间的日常管理、思政教育和安全教育,能够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保障条件等。
(三)其他条件
1.联培双方须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培养方向、选拔标准和程序、培养目标和要求、培养方法以及培养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基地须设在合作单位。
2.基地应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团队建设、产学研平台搭建、课程共建、案例开发、精品教材编写、培养质量评价以及运行与管理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和典型示范性,为基地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经验和育人模式。
四、申报名额及程序
(一)申报名额
每学院限报1项。学校立项建设名额10个左右。
(二)遴选程序
1.各学院组织开展申报,于2023年8月30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yjs_7761@163.com,纸质版一式五份报至研究生院。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公布立项建设基地名单。
五、其他说明
(一)基地命名要求。申报基地须统一以“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为后缀名,一般应使用依托学科专业、行业产业等要素来命名,体现特色的同时应尽量保持一致性、规范性。
(二)基地建设周期为2年,学校根据建设及考核验收情况予以专项资金支持。
(三)研究生院负责对基地建设进行周期性检查与期满考核验收。
(四)填报数据和相关材料须保证真实。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8525568
办公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25室
研究生院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