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队伍建设,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政研〔2022〕2号)、《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政研〔2019〕11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
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参照《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政研〔2022〕2号)(附件1)第三章、第四章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规定。近四年是指2018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20日。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
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遴选条件参照《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政研[2019]11号)(附件2)第二章第四条至第十条规定。近五年是指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20日。
(三)年龄条件中“至拟招生年度”是指截至2023年6月30日。
二、遴选程序
(一)维护个人科研信息。9月26-27日,符合遴选条件并申请担任研究生导师者,通过学校主页的服务门户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访问【导师管理】-【导师招生科研管理】-【维护导师招生科研信息】功能,查看并完善本人科研成果情况。已录入科研系统经科研处审核的科研成果无须提供证明材料;未录入科研系统的最新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及其他成果和证书,需要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录入并提交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可),由学院进行初步审核。
(二)个人申报并提交材料。9月28-29日,符合遴选条件并申请担任研究生导师者,访问【导师管理】-【导师遴选管理】-【申请导师遴选】功能,选择相应博导遴选活动或硕导遴选活动,维护导师申请信息并提交。导出《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连同证明材料纸质版一份提交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三)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9月30日-10月7日,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核,根据遴选条件、审核结果和博士生导师岗位设置情况,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提出排序推荐名单,对推荐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完毕无异议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四)专家评议。10月中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复审(最新科研及教学成果须经相关部门认定),并组织同行专家对材料进行评议,获评议专家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者,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10月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报人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及指导能力进行评审,经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者,做出决议,确定拟聘任博士生导师名单。
(六)公布。拟聘任博士生导师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当年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三、有关说明
(一)申报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申报资格。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申报人本人及其亲属不得参加评审和表决等相关工作。
(二)新调入我校且在原单位具有硕士生、博士生导师资格并曾实际招收和指导过研究生的教师,如申请我校相同或相近学科专业导师资格,须出具原工作单位硕士生、博士生导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表》,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聘其为硕士生、博士生导师。如有特殊情况,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定。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0月7日16:00前将《申请表》签字盖章版一式两份、《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评审一览表》、《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评审一览表》签字盖章版一式一份,以及相应科研证明材料一份报研究生院,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
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42室
联系人:陈老师 88525292(内线65292)
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政研〔2022〕2号)
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及管理办法(修订)》(政研〔2019〕11号)
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表》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