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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9日来源:刘若斌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面向有关单位开展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的邀请函》(学位中心函 〔2021〕34号)(附件1)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征集主题

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设立“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数字中国”和“共同富裕”四个主题,开发上述主题在理念、制度、实践等方面的高质量案例资源,充分展现中国特色理论与实践成果。

二、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

本次主题案例征集工作采用“首席专家负责制”,由在案例开发与教学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并熟悉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作为首席专家,牵头组建工作团队进行项目申报,工作团队成员建议3-5人。为保证主题案例编写开发质量,同一位首席专家参与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2.征集内容

征集的案例类型分为“教学型案例”和“研究型案例”。

“教学型案例”需突出文字可读性、教学适用性、构思巧妙性、思考启发性,并配套教学指导说明书,明确教学目标,设计启发性问题,给出案例分析的逻辑路径,合理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成果形式包括文字案例、小微案例、视频案例,以文字案例为主。

“研究型案例”需突出学理价值,重视实践总结,强调理论凝练与创新,鼓励创新研究范式,成果形式可以包括“案例研究论文”。优秀论文将推荐至相关学术期刊进行发表,实现同一主题案例的深度开发和研究。

3.征集数量

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6项,同一主题推荐的申报项目不超过3项,原则上每个项目应包括2-3个不同形式的案例成果。请相关单位统筹安排、择优推荐,严把质量。

三、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

请项目负责人填写“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附件2)提交所在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12月8日下午14:30前将Word版和扫描版签字盖章的附件2和附件3打包发送到邮箱scdyjs_999@sina.com。文件命名方式为“学院+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请材料”。

2.专家评审

研究生院将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推荐不超过6个申报项目至教育部学位中心。

推荐至教育部学位中心但未能立项的项目、符合推荐条件但未能推荐至教育部学位中心的项目,择优立为校级项目。

3.线上申报

推荐至教育部学位中心的项目,12月14日前统一组织推荐项目进行线上申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评审验收

1.材料初审

各申报项目的首席专家作为评审专家,共同参与本次主题案例征集的评审工作。学位中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汇总形成建议名单,报案例专家委审议后确定入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申报单位签署项目协议,申报团队按照协议计划开展主题案例开发工作。

2.中期检查

学位中心拟于2022年6月启动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请相关单位按要求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材料。

3.结项验收

学位中心拟于2022年8月启动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届时将组织评审专家对单位提交的案例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案例专家委审定后,确定最终验收结果。

五、有关说明

1.首席专家须对申报材料及成果的真实性负责,确保为原创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

2.学位中心将对通过验收的项目进行择优资助,案例成果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精品案例库”。后续将以汇编形成主题案例成果集、邀请参加案例建设论坛作专题报告等多种方式,对入库主题案例进行推广宣传。

3.为强化案例征集质量,另附《中国专业学位精品案例库建设方案》(附件4)以供参考。

4.校级立项项目按照学位中心立项的要求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并给予一定资助。

5.联系方式:刘老师 0531-88596125


附件:

1.关于面向有关单位开展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的邀请函

2.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申报表

3.2021年主题案例征集项目汇总表

4.中国专业学位精品案例库建设方案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研究生教育案例中心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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