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以《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学位〔2106〕8号)为指导,按照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通知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各单位申报、校内、校外专家评审,确定2021年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立项17项,其中11项推荐省级优质课程立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立项20项,其中11项推荐省级教学案例库立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20项,其中11项推荐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立项40项,其中20项(学硕15项、专硕5项)推荐省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立项。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按姓氏笔画排序)。
校级立项项目将作为下一次省级项目推荐的培育项目。
学校将适时对立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没有进展或进展迟滞的项目将予以撤销并追回资助经费。
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立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项目研究及实施过程中,研究计划、主要研究人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变化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项目主要研究人员调离学校的,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要及时采取措施保证项目研究工作继续进行。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至26日,期间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
联系电话:82911793
研究生院
培养管理科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