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附件1),现将我校2021年校级及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级及省级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推荐申报工作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数量:计划共立项建设校级优质课程20门,其中单列至少2门课程,用于建设双语或全英文课程。择优推荐11门课程申报省级项目,其中单列1门课程,用于建设省级双语或全英文课程。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2)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立项数量:计划共立项建设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20个,其中单列至少2个案例库,用于建设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择优推荐11个申报省级项目,其中单列1个,用于建设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2)要求。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3 年。
1.立项范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2.立项数量:计划共立项建设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个,择优推荐11个申报省级项目。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9〕3 号)中规定的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要求。
(四)其他事项
自2019年起,省级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由省教育厅立项公布,学校提供相应建设经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资助部分建设经费,学校应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校内立项且未结项的不可以该项目继续申报省级项目;校内立项且结项的可直接申报省级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校级及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申报的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一)申请范围
第一申请人应是我校具有学籍的在校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二)评选数量
计划共评选校级研究生优秀成果奖40项,择优推荐20个申报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具有学籍的研究生在校期间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项目申报及校内评审流程
(一)单位初评
各单位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各单位择优推荐,学校不限定各单位推荐名额。
(二)材料报送
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材料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教职工活动管理”提交,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汇总表(见附件)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8月20日前各学院(部)在平台中将推荐的项目审核并提交,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传系统。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申报材料、汇总表及支撑材料,8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tanyongming@sdufe.edu.cn
(三)网上申报
通过校内评审获得省级推荐资格的项目,方可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8 日至 8 月 27 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27日24时。被确定推荐申报省级各项目的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