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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8日来源: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后,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的一次综合考核和评定,以考察其是否具备进入下一阶段学习的能力。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2)要求,现将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硕、专硕)

        二、考核时间

      202151日前完成

      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应事先提出延期申请,经导师同意、所在学院审批后,可延期进行,并在半年内完成中期考核补办工作,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无故不参加中期考核者不得申请延期,并按中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三、组织领导

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应公开透明

1.研究生院负责中期考核工作的管理、协调与监督

2.各学院负责具体组织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1)各学院按专业组成考核小组,指定1人为组长。小组成员一般由副教授(或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以上3-5人组成

2)各学院分管院长对各考核小组考核的结果进行审核,着重对不合格的研究生逐个进行认真审核,慎重做出处理结论

四、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

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山东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实施

五、硕士考核结果及处理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级

1.对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研究生,可按培养计划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继续攻读研究生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并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1)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方面表现较差

2)一门以上(含一门)硕士学位课程重修仍不合格

3)无故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作弊者

4)明显缺乏科研能力,不宜继续培养者

5)因身体问题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学习者

3.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研究生,经导师、所在学院研究同意,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可在半年之内重新考核。重新考核合格者仍可进入撰写学位论文阶段,重新考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处理

博士考核的分流处理

1.通过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阶段

2.凡推迟、延期或重审通过考核的博士生,须顺延推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3.不宜继续培养的博士生,对劝其退学者,按肄业处理

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20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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