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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检查督导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8月31日来源:谭永明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为保证研究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研究生院将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学校教学督导组开展期研究生教学工作检查督导。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全部硕士研究生课程和博士研究生课程。

(二)检查内容

1.授课教师(含外聘、外籍和兼职教师)的到课、上课、下课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按教学任务书安排教学;授课内容是否体现立德树人正确导向;是否认真组织课堂教学秩序;授课效果是否良好;是否按时上、下课;是否存在随意调(替)停课以及随意更换上课地点情况。

2.研究生到课、听讲、学习情况。主要检查研究生是否按时到课,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情况,课堂纪律是否良好,听课气氛是否活跃师生是否互动沟通等。

3.研究生教学任务、教学课表安排、运行、执行情况,教学信息(尤其是有调整变化)的沟通传达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本次检查实行各有关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有关学院自查

1.认真组织、部署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并向本学院师生传达教学检查方案、内容和要求。

2.将本学院研究生课程表和分专业研究生课程表通知到每一位授课教师和研究生。授课教师和研究生应认真核对上课时间、地点。  

3.分管院长、研究生秘书要对本学院的教学准备、教学运行、教学资源保障情况认真进行自查,不定期巡视、检查,做好日常管理和服务,全面了解教学运行状态。

4.对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查明原因,及时与教师、研究生及其他有关人员沟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处理。

(二)学校检查

研究生院会同党委教师工作部、学校教学督导组,分别到燕山、舜耕校区研究生教学场所进行实地检查和随机抽查。

三、检查结果处理

1.2020930,各有关学院及教学检查督导组成员根据实际教学检查督导情况,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检查督导情况表”(见附件一),“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检查督导总结报告”(见附件二)。附件一与附件二电子版发送至tanyongming@sdufe.edu.cn

2.教学检查督导结果将计入教师工作考核。对经检查核实存在教学事故的情况,执行《山东财经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党师〔2018〕4号)的相关规定。

 

   研究生院

20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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