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加强和落实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开展2018年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审核对象
拟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导师。
二、博士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确认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与学位教育的政策法规。治学严谨,作风正派,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良好学风。能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
2.至2018年6月底年龄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承担指导博士生的实际职责。
3.主持有国家级在研项目(以项目立项通知书的起止时间为准,延迟结项的除外)或近两年(截止到招生资格审核时)有A1及以上论文发表的,经个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学校批准可以申请招生,年龄可延迟至62岁。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科研条件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科研成果突出,学术水平在国内本学科中有一定影响,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前沿领域发展趋势,近五年至少承担国家级项目(前2位)1项,或主持教育部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纵向项目2项,有明确、稳定的研究方向,有承担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年均纵向科研经费(不含学校匹配经费)至少为1.5万元,且其他科研成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特级期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专业学术论文;或在A级期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2篇本学科学术论文。
2.主编1部与本学科密切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且在A级期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学术论文。
3.主编高水平有影响的优秀教材1部(该教材获省部级优秀教材二等奖以上,或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规划教材),且在A级期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学术论文。
4.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教研成果三等奖以上奖励(国家级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四位,三等奖前三位;省部级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两位,三等奖第一位),并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A级期刊至少发表1篇本学科学术论文。
三、工作程序
(一)本人申请
符合审核条件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由本人自愿向各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山东财经大学申请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见附件1)。
(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审核2018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将符合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名单在本学院网页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三)学校公布名单
研究生院对各学位授权学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2018年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名单进行汇总整理后,公布山东财经大学2018年度招收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四、有关说明
1.“近五年”指自2012年7月1日至今。
2.各学院在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认定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的具体条件。
3.申报人必须实事求是,科研成果、项目和经费的填报必须是已在科研、财务部门备案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当事者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时间要求及上报材料
请各学院于9月27日(周三)前将由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山东财经大学申请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425室,电子版发送至libin@sdufe.edu.cn。申请人填写的《山东财经大学申请2018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联系人:李斌
联系电话:82911596
研究生院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