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修订)》(政研〔2015〕10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现就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招生资格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认定对象
在我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范围内,正式聘任的校内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独立或第一导师)。
二、工作程序
有招生意向的硕导向所在学院申请,由培养单位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招生资格认定,认定标准按照《办法》中规定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执行,确定具备本年度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由各学院和研究生院分别予以公布。
三、工作要求
根据《办法》规定,每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级指导的科学学位研究生数量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研究生总数(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MBA、MPA等)不得超过10人(含第二导师)。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院请于7月11日前,将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汇总表》(附件2)报送研究生院(燕山校区办公楼421房间),电子版发送至yjs_7761@163.com。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2617761(77761)
研究生院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