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修订)》(政研〔2015〕10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学校有关工作部署,现就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资格认定对象
在我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范围内,正式聘任的校内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招生资格认定标准
1.招生资格认定标准按照《办法》中规定的“硕士生指导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执行。
2.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3.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连续两年出现评阅未通过,或同一年出现2人或以上学位论文评阅未通过,将视情况暂停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资格。累计两次暂停招生资格的,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4.2018年省级论文抽检有一篇“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暂停2019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5.每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每级指导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数量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研究生总数(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MBA、MPA等)不得超过10人(含第二导师)。
三、工作程序
有招生意向的硕士生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数据并上传《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申报表》,由培养单位组织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进行招生资格认定,确定具备本年度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中导出、打印《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结果汇总表》并报送研究生院。
《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认定申报表》中所填报的科研成果项目如已在学校科研系统中登记并由科研处审核通过,则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中文期刊的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首页;外文期刊论文检索证明;著作及教材的封面页、目录页、前言页、版号页)。
四、材料报送要求
各学院请于7月12日前,将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确认汇总表》(由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打印)报送研究生院(燕山校区办公楼421房间)。
联 系 人:张 辉
联系电话:82617761(77761)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