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通知,2019 年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申报
(一)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
1.立项范围: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
2.立项数量:我校立项建设9门。其中单列1门,用于建设双语或全英文课程。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1.立项范围:按照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申报建设,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
2.立项数量:我校立项建设9个。其中单列1个,用于建设双语或全英文案例库。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要求。
(三)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立项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冲击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做储备。省级研究生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1.立项范围: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
2.立项数量:我校立项建设9个。
3.立项条件: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条件的要求(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资助部分建设经费,学校提供相应配套经费。
2.自2019年起,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由省教育厅立项公布,学校提供相应建设经费。
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
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1.申请范围:第一申请人应是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学籍的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2.评选数量:我校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评选17项。
3.申报要求:
(1)申报成果: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按照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提报。
(2)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三、历年项目进展情况
(一)请各单位对往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历年获奖汇总见附件):
2016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实施以来的所有省级立项项目均需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其中具备结题条件的应同时准备结题验收材料,验收通知将另行印发。
2014年以来获得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成果奖、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由导师联系获奖人落实后期是否形成高水平学术成果或转化成果产生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成果转化统计表》(见附件)。
(二)各单位要继续做好研究生导师能力提升项目、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研究生暑期学校等项目,积极为研究生搭建学术交流和创新实践平台。
四、申报程序
(一)单位初评。各单位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认真组织初评和推荐。除省优论文外,推荐名额不限数量,超过一项的需排序。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后方可申报。各单位择优推荐(多于一组需排序),学校不限定各单位推荐名额。
(二)材料报送。11月5日前将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汇总表(1份)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纸质级电子版均需报送。申报材料格式及汇总表格式(见附件)。
其中:
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申报(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电子版发送至tanyongming@sdufe.edu.cn ,纸质版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425.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山东省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电子版发送至scdyjs_999@sina.com ,纸质版送至燕山校区办公楼444.
(三)网上申报。通过校内评审获得省级推荐资格的项目,方可通过山东省研究生教育项目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yjs.sdei.edu.cn:8317,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被确定推荐申报省级各项目的负责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