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提升

关于开展2020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2日来源: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及部门:

为总结推广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的成果,引领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做好省级、国家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培育、推荐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评选及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学校鼓励各类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参与此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申报选题要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点围绕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研究生思政课程建设、研究生课程教学方式改革、研究生实践教学改革、研究生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研究生素质教育改革、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推进、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领域,同时要有前期积累、有重大进展、取得一定成效。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既有引领性的理论指导与系统设计,又聚焦研究生培养与教学中的关键问题,开展了较长时间的创新性改革实践(至少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统筹研究,系统梳理,成效突出,已形成或初步形成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特色鲜明,优势突出。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丰富的研究生教学或指导经验、较高的科研水平,直接主持项目的建设规划与改革实践;项目成员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应为项目参与单位,团队内部分工明确,研究方向稳定,形成整体合力,具有可持续性。

(三)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跨单位(其他高校、地方、企业、科研院所等)整合凝练,联合申报具有综合性、前瞻性、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高水平成果。

(四)已获得各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及评选程序

(一)凡符合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的,由个人(项目组)向所在学院、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含支撑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与评议(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联合完成的成果,需由第一主要完成单位或第一主要完成人申请推荐)。每个有研究生培养的学院推荐申报项目至少1项。

(二)各学院、部门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与评议,择优排序推荐申报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三)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授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3份。

(二)《成果总结报告》及其他佐证材料,提交纸质版1份,单独成册。《成果总结报告》应当写成介绍性的成果科学总结,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佐证材料应包括教学成果项目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

(三)《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由各推荐单位负责填写,必须对推荐成果进行排序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于510日前以“**学院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材料”命名将电子版发送至tanyongming@sdufe.edu.cn;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科(燕山校区办公楼425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谭永明,联系电话:****1793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本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分设三个等次,学校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纳入学院任期目标考核体系。

(二)本次评奖结果为我校推荐省级、国家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做准备,学校将在校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基础上,择优培育申报下一届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

(三)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此为抓手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师能力。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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