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政研〔2013〕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届毕业研究生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2019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科研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的限于本专业领域内的专利、论文、著作、课题等成果。
2.科研成果必须以“山东财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注明“**年级**专业学生”。
3.科研成果作者必须是成果的实际完成人,不得剽窃、抄袭他人成果。
4.科研成果应是2018年11月1日—2019年6月21日正式发表的研究成果。
5.博士毕业研究生所上报的科研成果应去除满足学位论文要求的成果。
三、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登记表》并附成果复印件;
2.各学院对申报的学生科研成果进行审核汇总,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材料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评审,确定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名单;
4.学校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
四、报送材料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
纸质版:《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登记表》、《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成果复印件等材料。
电子版:《登记表》、《汇总表》以“**学院2019届毕业生科研成果”为标题发至邮箱scdyjs_999@sina.com。
报送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444
报送时间:6月24日(周一)下午2:30-5:00(现场审核)
联系人: 刘老师
电 话: 0531-88596125
附件内容:
1.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登记表(研究生)
2.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汇总表(研究生)
3.《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政研〔2013〕15号)
4.《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试行)》(政科〔2015〕7号)
5.《山东财经大学学术期刊分类目录补充规定》(政科〔2018〕9号)
2019届科研成果统计附件.zip
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6月18日